南安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保局、市市监局,开展烧烤店、大排档进行检查。查处多家油烟直排,没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责令整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